全国政协委员解冬建议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研究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背景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已成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全国政协委员解冬在大会发言中提出,要用好“融合”这把关键之“钥”,关键在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从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到金融支持与制度环境的全链条支撑。

问题——“科研—产业”链条衔接仍需打通,企业基础研究能力有待提升。

实践中,一些创新成果存在“从实验室到生产线”转化周期长、试错成本高、市场化路径不清晰等现象;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虽贴近市场、机制灵活,但在承担基础研究任务、获取稳定科研资源等方面仍存在制度性门槛,导致“出题”与“答题”两端不够紧密,创新活力与体系化能力之间仍有差距。

原因——基础研究投入结构与资源配置方式亟待优化,人才评价与资本供给存在短板。

一方面,基础研究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不确定等特点,企业开展基础研究需要更稳定的政策预期和更有效的资源协同;另一方面,青年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才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短周期考核压力,影响长期攻关的连续性。

同时,初创科技企业普遍轻资产、缺抵押、风险高,早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突出,资本市场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适配机制仍需完善。

影响——融合水平决定创新效率与产业竞争力,亦关系高质量发展成色。

若企业难以深度参与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创新链将面临“卡点”难以突破的风险;若人才与资本的“耐心”不足,容易造成创新活动碎片化、短期化,影响从原始创新到规模应用的持续供给。

相反,若企业能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承担更重要角色,将有助于提升研发组织化程度,促进关键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形成更多可转化、可扩散、可复制的创新成果。

对策——以企业为枢纽完善创新体系,推动政策、资金、人才与环境协同发力。

解冬建议,进一步突出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让企业既当科技创新的“出题人”,也当解决方案的“答题人”。

在基础研究层面,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投入,支持更多科技领军企业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同设立联合专项,并提出支持优质民营企业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动科研资源向具备创新能力和研发积累的企业开放,增强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的制度支撑。

在人才培养方面,她提出发挥青年人才“生力军”作用,让更多青年创新人才挑起大梁。

对基础创新人才,可在高校和科研机构探索长周期培养机制,降低短期考核及“非升即走”等压力,营造更利于长期攻关的环境;对应用型创新人才,进一步明确“高校育才、社会成才”的分工定位,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培养体系和人才裂变机制,促进人才在产业实践中成长,并放大创新人才的社会溢出效应。

在金融支持方面,她建议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科技创新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高风险项目早期投资提供一定比例的损失补偿,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早期科创投资的顾虑。

同时,探索支持具备科创属性的上市公司带头发行科创债,适度拓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非公开发行科创债等融资工具;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全周期支持机制,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更多投向早期、小型、长期与“硬科技”项目,为科技企业成长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接力”。

在创新生态建设方面,她提出完善“生态园”建设,营造更适宜创新的市场环境。

加快新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广的审批进度,推动监管与创新同向发力;在执法导向上强调“合规促进”,通过更透明、更可预期的规则体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技术突破与政策创新的双轮驱动。

前景——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基础研究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将成为重要趋势。

随着科技强国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层面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制度安排有望进一步完善。

支持优质民营企业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扩大企业参与联合专项等举措,若在规范管理与绩效评估框架下稳妥推进,将有利于促进科研资源与产业需求更高效对接,增强原创性、引领性成果供给能力,进而带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升级。

与此同时,人才长周期培养与耐心资本扩容相互配合,有望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更可持续的“人财支撑”。

解冬委员的提案构建了从创新主体激活到生态环境优化的完整政策闭环,其核心在于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化的"任督二脉"。

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背景下,这些建议如能落地实施,不仅将重塑国家创新体系格局,更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制度性保障。

科技创新这场马拉松,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形成接力跑,而今天的政策突破,正是明天产业跃迁的起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