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鉴定为d级危房,却被邻居投诉叫停

2018年,武汉新洲区居民詹先生夫妇为了重建自家1987年自建的房子,把一场拉锯战拖了八年,至今仍没个定论。房子原本在2016年就被鉴定为D级危房,詹先生随后给原新洲区国土资源规划局提交了原址重建申请,也顺利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批复是144.2平方米,国土所还确认了建筑红线。按理来说手续齐全了,重建应该顺顺利利。没想到施工启动后,项目老是被邻居投诉叫停。詹先生坚称自己和邻居签过《建房协议承诺书》,说界址清楚没有纠纷,但具体施工方案还是引发了矛盾,比如占用公共过道、建院墙影响采光等。尽管詹先生根据反馈做了整改,投诉还是没断过,加上疫情的影响,工程进展得断断续续。 更糟糕的是停工时间太长,之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过期作废了。街道办告诉詹先生得先解决邻居的矛盾才能重新申请手续。可这时候又传来消息说现在有新政策禁止新建房屋,就算矛盾解决了也办不了证。这一下让詹先生陷入了两难境地。记者去采访的时候发现,邻居们其实跟詹先生没什么不可调和的大矛盾,多是对施工细节有意见或者沟通中产生了情绪。 这事儿的核心不在原则问题上,而是缺乏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来落实协议和监督施工。另一方面行政许可的有效期设置得太短也很尴尬。像这种因为非主观恶意造成的纠纷导致工程拖延的情况,怎么兼顾法规的刚性和实际情况是个难题。政策的新旧过渡也得把道理说透,给历史遗留问题留个口子。 这八年里詹先生夫妇只能租住在工地旁边的破房子里挨冻漏雨。虽然这只是一个人的遭遇,但老旧社区改造中个人权益和相邻关系怎么平衡、行政效率怎么跟复杂的民情适配、政策怎么对接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都挺普遍的。安居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詹先生这八年的奔波其实也是在考验基层治理的水平。 它提醒我们在城市更新的时候既要守规矩保规划的严肃性又要保护好邻居的权益;还得搭建精细化、人性化的矛盾化解平台;特别是涉及到基本住房安全的时候部门得主动出面解决问题;对于行政许可过期这种特殊情况也得研究怎么合规地让手续继续下去;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个人的合法住房需求都能在法治框架和社区和谐中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