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注意了,财政部会计司现在又给出新解释了!这个月初的工作安排里,有几个问题特别需要咱们财务人员留意。 首先说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的事。好多地方像某市那样把房子全过户给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这时候怎么算账呢?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如果东西归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着,光看着产权证,但具体用的是别的部门,那得由那个具体在用的部门去记账。 要是几个部门一起用的东西,以后还是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修修补补的话,那这笔账就得算在他们头上。比如某个行政单位花大价钱搞了好几辆车回来。买车时交的购置税、还有喷漆改装费这些钱能进账吗?当然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外购的东西不光是车款,包括税费还有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服务费这些都得算在车的成本里。 有个单位把刚盖好的大楼验收了后直接转成了固定资产。可还没算完总账呢又进行了一次工程审计。这种情况下,审计费是直接进固定资产还是算到当期费用里去?这事儿得分开看。按照规定,中介审计费得算进工程成本里,走“在建工程—待摊投资”这个科目。 而且那套规则还说了,即使房子已经用起来了但还没办完决算,也得先估个价转固。要是在这期间发现应付工程款变了,得先记在建工程里再转固。 再看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定。《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应用指南给了个大框框。国务院各个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细化点具体怎么分大类定多少年。行政事业单位得在这个框框和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用几年、损耗情况还有法律限制这些来定具体年限。 至于“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这个规定标准是多少?2021年财政部发的新规说事业单位的标准是1000元;2012年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里也说了行政单位的标准是1000元。不过要注意,行政单位里的专用设备标准可是1500元哦。 如果一个东西没达到这个标准但又用了一年以上呢?这种情况只要是大批同类物资像图书、家具这类东西,还是要算作固定资产的。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这次解释的内容都很实用哦!比如那个“湖北恩施甜蜜沃柑”的爱心助农活动口碑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