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科研经费花得更值,财政部跟科技部一块动手,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一次大升级。新规一旦印出来,所有搞科研的单位就得照着做。在适用范围上,新规把那些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还有科技成果转化的公益Ⅱ类事业单位都给圈进来了,高校、研究所、医院、检测机构这些地方统统要按新规矩来。 具体变化里最让科研人员关注的有五点。第一是预算编制更灵活,以前规定人员费不能超过总预算30%的硬杠杠取消了,现在人员费是跟项目目标和实际需要挂钩,让大家不用死磕表格,把心思多放在人身上。第二是间接费用比例不再一刀切了,改成按预算分段计提,最高能提到直接费用扣掉设备购置费后的40%。第三是劳务费可以“零基”安排,不用看人多了,博士生、博士后、访问学者还有科研助理都能算进来。第四是买仪器设备快了不少,只要是单台或一批不超过50万元的,单位内部审批一下就行;超过50万元的虽然还是要走政府采购程序,但流程也大幅缩短了。第五是项目结项后剩的钱不再收回了,给单位用来搞直接科研支出,鼓励大家把“结余”变成再投入。 监督方面也有新招数。新制度把绩效管理写入总则,要求项目申请时就得编绩效目标,执行过程里要按月跟踪和年度评价,结题时还得附上财务绩效报告。另外主管部门要建立信用记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会被拉黑三年,不许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的来看,这次改革不是放水而是放活,把预算编制权、间接费用支配权、劳务费自主权这些大事都交还给了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