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月9日发布渝昆高铁建项目事故整改情况评估公示,意味着去年8月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已基本完成;事故发生在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昆明市寻甸县境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发生于2024年8月18日7时28分许。当天,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导梁机在作业过程中倾覆坠落,导致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2.77万元。事故发生后,主管部门随即启动调查,通过现场勘查、目击者问询、力学分析和专家技术论证,查明了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系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致,属于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具体原因是:8号墩中滚轮支腿作业人员误操作控制器,引发横移油缸动作,对导梁产生向左水平推力,继而导致7号墩前滚轮支腿、8号墩中滚轮支腿、9号墩导梁后腿相继失稳,导梁机向架梁方向左侧倾覆坠落。该过程显示,大型机械作业中单一环节失误也可能触发连锁风险。责任追究上,涉及的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昆明市应急局对涉事单位合计处罚265万元,对有关个人合计处罚334569.77元。其中,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35万元,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30万元。另有10名个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从2万余元到8万余元不等,涉及项目法定代表人、制梁场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执行经理、监理工程师等岗位。除行政处罚外,各涉事单位还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统计显示,共有49人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单位和个人处罚金额合计近60万元。刑事责任方面,昆明市公安局已指定寻甸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相关刑事案件调查,案件已立案,后续调查仍在进行。这意味着对涉嫌刑事责任的相关人员,仍将依法继续追究。此次整改评估公示发布,说明了事故处置的规范推进:行政处罚、内部问责与刑事调查同步开展,单位与个人责任一并追究,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的刚性约束。
安全是工程建设不可逾越的底线。事故往往不是单点失误,而是风险识别、制度执行与现场监督等环节叠加失守的结果。以此次整改评估为契机——将“追责”转化为“治本”——把制度要求落实到现场和班组,让每一项高风险作业都处于可控状态,才能以更可靠的安全水平支撑重大交通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