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项目落地速度与要素保障效率密切相关。
用地审批与用林审批长期分属不同条线,环节多、衔接弱、标准不统一,企业往往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反复提交材料、等待意见、补正修改,不仅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容易造成项目工期与资金安排的不确定性。
长沙县在省级试点基础上探索“用地用林融合审批”,直指“多头管理、重复申报、串联办理”的堵点,推动审批服务由“分散办理”向“整体集成”转变。
问题在于“条块分割”带来的效率损耗。
传统模式下,用地与用林在选址论证、勘测定界、公告公示、现场踏勘、组卷上报等环节存在高度相似甚至重复的工作内容,但由于受理入口、材料清单、审查标准和时限要求各不相同,容易出现“同一事项多次跑、同一材料多份交、同一现场多次看”的现象。
一些项目为赶进度,不得不投入额外人力物力进行部门协调;一旦某一环节反馈滞后,还可能引发后续流程整体延宕。
改革的动因,既来自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来自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内在要求。
长沙县作为产业项目集聚地区,项目选址与建设需求增长,对审批流程的可预期性、透明度、协同性提出更高标准。
同时,国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强调以制度创新减少企业负担。
长沙县把“机制破壁”作为突破口,组建县级用地用林报批工作专班,将招商选址、征拆协调、报批审查等关键职能纳入统一调度,通过专班牵头避免多头指挥、重复协调,并以统一申报指南和审核标准减少因口径差异造成的反复补正。
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流程效率显著提升,二是治理方式更加规范。
长沙县在政务服务中心形成“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申报、一次集中办理”的服务入口,企业提交材料后即可同步启动用地、用林两类事项审查,审批由“串联等待”转为“并联推进”。
围绕“一次踏勘、一次上报”目标,当地将联合选址、一次告知、统一公告、组卷上报等环节重新组合,推动用地组卷与林地报批同步进行,在遵守相关审核时限的基础上,实现同一项目“只选一次、只测一次、只告一次、只踏一次”,以系统性整合减少重复劳动,降低项目落地的不确定性。
对策上,长沙县的做法突出“专班统筹+标准统一+平台支撑+服务闭环”。
一是以专班为“统一出口”,对内实现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同,对外为企业提供清晰单一的服务入口,减少企业自行协调成本。
二是以统一标准为“共同语言”,通过申报清单、审查尺度和办理指引的一体化,避免“同类项目不同要求”。
三是以业务平台为“协同工具”,深化省级业务融合平台应用,推动材料流、数据流与审批流同步运行。
四是以全流程服务为“管理抓手”,建立专班专人包联制度,从项目选址到批后监管实施跟踪服务,形成可追溯、可管理的闭环链条,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强化规范性。
从实践看,改革已呈现可量化的过程改进。
以2025年第九批次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从3月启动选址论证,到7月取得用林批单、10月获得用地批复,关键节点衔接紧凑,体现出并联推进、同步组卷和集中办理带来的效率提升。
更重要的是,这类改革通过减少重复审批成本,为地方稳投资、促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基层治理从“经验型协调”向“制度化协同”转变提供了路径。
前景方面,用地用林融合审批的推广仍需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持续深化。
一方面,应坚持依法依规、严守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提速不降标、便利不失管;另一方面,可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与电子材料互认,完善跨部门风险提示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使“快速办”与“规范管”相互支撑。
随着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类似改革有望在更多县域复制推广,为项目落地、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预期。
长沙县的用地用林融合审批改革,是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其成功经验证明,只要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创新工作机制,就能在行政审批领域实现质的飞跃。
这一改革不仅提升了行政效率,更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宝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