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新疆有了新的落地支持。张永江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透露,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决定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条地方性法规一共涵盖了七个方面,除了规范科研机构和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常规内容,还特别提到了要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方面也有明确规定,条例鼓励有实力的科技型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自治区这次给了“新疆氢能创新联合体”等22家机构资格认定,让它们成为首批自治区级创新联合体。 这些联合体未来会成为破解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培育新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张永江还说,这一条例能把过去的好政策固定下来,破除发展中的障碍,把创新的潜力激发出来。等到2026年5月1日开始实施后,就能帮新疆加快建成科技强区,用科技创新来带动高质量发展。这就意味着新疆在和全国一起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迈进时,能占据更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