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热门演出"一票难求"的现象困扰着广大消费者。
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开发并销售抢票软件,通过模拟循环发送购票请求、绕过平台"先到先得"规则等方式,帮助付费用户提升抢票成功率。
这类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严重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演出票务领域的顽疾。
2023年,被告人郑某某通过其运营的网店销售一款针对大麦APP的抢票外挂软件。
该软件运用技术手段模拟并循环发送购票请求,使用户能够绕过平台公平竞争机制,从而获得不正当的购票优势。
大麦公司随即依法提起诉讼,主张该行为妨碍了平台正常运营,破坏了公平的购票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某为大麦用户提供抢票服务,利用大麦的经营活动和用户群体作为自身资源牟利,属于市场竞争行为。
该行为不仅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干扰了经营决策,更重要的是侵害了消费者平等购票权和知情权,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认定被告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决郑某某赔偿大麦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该判决于2025年1月24日生效。
这一判决的意义不仅在于对违法行为的制止,更在于对法律适用范围的重要拓展。
专业法律人士指出,此案突破了传统竞争关系的界定,将平台竞争利益、消费者权益与公共利益纳入审查范围,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票务领域的适用提供了重要范本。
这意味着,法律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的规制力度进一步加强。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此案反映了我国司法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坚定立场。
演出票务市场涉及广大消费者的文化权益和经济权益,维护其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通过司法手段打击"机刷"等黑灰产链条,既是对违法行为的制止,也是对诚实经营者的保护,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与此同时,票务平台自身也在积极行动。
据了解,2025年大麦拦截黑灰产机刷下单、代抢下单请求超过60亿次,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恶意刷票线索18条,协助警方侦破黑灰产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
这表明,票务平台正在以技术升级和法律维权相结合的方式,构筑起保护公平购票的"防护墙"。
展望未来,随着此案震慑效应的进一步释放,演出票务市场的黑灰产链条将得到更加有力的遏制。
消费者有望在更加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获得票务资源,而票务平台也将继续通过完善技术手段、强化法律维权、加强行业自律等多管齐下的方式,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这一案例也为其他互联网平台防范类似侵害提供了借鉴,有助于推动整个互联网产业的规范发展。
该案标志着我国网络治理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司法规制的重要转折。
当技术中立原则遭遇市场公平考问时,司法裁判划出的这条红线,既为数字经济竞争秩序树立了新标尺,也启示行业参与者:技术创新应以保障公平交易为底线。
在文娱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如何构建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的双重防线,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时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