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绍兴上虞永和镇,发生了一桩让人挺无语的事儿。当地有个王老板,他在永和镇承包了个鱼塘,专门养胖头鱼。这三年多了,鱼终于长大快能卖钱了,结果就在这节骨眼上,出了幺蛾子。有一伙人天天半夜三更偷偷溜进来钓鱼,把王老板给气坏了。第一次抓住人,王老板劝他们别再来了,结果没两天又跑来偷。 实在是没辙了,王老板只好报了警。永和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电话后马上赶了过去。可到了现场一看,鱼塘里装的摄像头太老了,根本看不清人脸,只有模模糊糊的人影和手电筒的亮光。办案民警灵机一动,决定换个思路。既然是钓鱼的人干的坏事,那不如去“钓友圈”里找找线索。 民警把附近的钓友一个个都找去问话。在一个聊天群里,他们发现张某、李某还有周某三个人的照片出现得特别频繁。再仔细一比对三人穿的衣服和骑的摩托车型号,很快就把这三人给锁定了。这三人平日里最爱晚上去夜钓,互相之间还叫着“铁三角”。 10月19日凌晨两点多钟,这三个人又鬼鬼祟祟地摸进了鱼塘边准备动手。正在他们费劲巴拉地捞鱼的时候,民警突然从四周的草丛里冲了出来,一下子把他们给包了个圆。 看到冰冷的手铐戴在手上的时候,张某的脸色都变了:“我们也就是想偷几条鱼吃个新鲜,觉得没人发现就能蒙混过关呢。谁能想到会落到这个地步!” 后来一查才知道,从9月份到10月中旬这段时间里,这伙人一共偷了8次鱼。算下来总共有快一百斤重的胖头鱼被偷跑了。按市场行情算下来差不多值两千多块钱。 现在这三人因为多次盗窃已经被刑事拘留了。 其实法律里早就说清楚了:未经允许私自去人家鱼塘里捞鱼或者钓鱼都算盗窃行为;涉案金额如果超过一千块钱以上(各地标准稍微有点差别),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哪怕偷的不多没到一千块钱的标准,但要是多次作案、带着凶器作案或者是跑到别人家里偷东西了(也就是所谓的入户盗窃),照样也得算犯罪。 民警给大伙儿提了个醒:养鱼的朋友最好多留意点夜间的动静,装上高清的夜视摄像头比较好;要是真发现有人在偷着钓鱼赶紧报警处理就行。而那些钓鱼的朋友也要长点心眼儿,一时嘴馋想图个新鲜可千万要克制住自己。要是真的因为一时贪念进去了做牢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