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生子讨彩礼被拒法院判还10万

浙江台州的一场彩礼风波最终由法院给出了答案。有一位叫张小某的女儿在结婚生子后,因为家里经济紧张,向父母讨要彩礼被拒,便把父母告上了法庭。她希望拿回18万的彩礼,结果只拿回了10万。案子最后是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理的。 对于这笔钱到底归谁,法院是这么定的:虽然法律规定彩礼通常是给女方家庭的保障金,但18万元并不完全属于女方父母,也不完全属于女儿个人。这钱应该被看成是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法院判还10万元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是共同共有财产;二是要扣除婚宴、嫁妆这些实际花掉的部分;三是考虑到女儿已经结婚生子,有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 法院给出的这个判决提醒了大家:彩礼不再是简单的家庭收入,而是关乎婚姻稳定的财产。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家里在谈彩礼或者收钱时,都要把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保存好。以后不管钱归谁,还是要好好商量,尊重对方的权益,这才是让婚姻长久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