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1月23日通报,烟台市原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姜青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姜青山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并对抗组织审查;组织纪律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纪律上,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及他人牟利,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还搞权钱交易,借职务便利在资金申报、产品销售、工程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姜青山案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松;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队伍。案件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唯有守住底线、践行初心使命,才能走稳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