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1月30日发布通报,就近日网络关注的一起交通事故作出说明。通报称,经专班复查和调查复核,事件基本事实已基本查清。事故发生于2025年3月16日中午。当天,来自外省的三名游客金某、徐某青、刘某祎在绍兴柯桥古镇游玩购物。15时07分许,持有有效驾驶证件的金某驾驶一辆沪F牌照黑色越野车,行驶至柯桥湖塘街道某路段时,为避让路面窜行的犬只发生单车事故。事故致车内三人轻微受伤,车辆、道路路牌及村居围墙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变化。因金某面部受伤较急,其在同行人员刘某祎陪同下打车离开现场,前往上海一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并配合处置。随后交警调查中,徐某青向民警谎称自己为该车驾驶员。民警经初步核查认定为单车事故,未发现异常,遂按简易程序处理。警方更调查显示,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提出实际理赔申请,不存在骗保事实。该情况有助于明确事件性质和责任边界。关于后续处理,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表示,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涉事交警执法情况已由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复核,核查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公正。通报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安机关将依法秉公处理此案,并提醒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此外,当事人金某随后在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并公布面部受伤照片,对事件影响表示歉意。
交通事故的性质认定与责任承担,最终仍要以事实证据和法定程序为准;无论当事人身份如何、舆论关注度多高,如实配合调查、承担公共损失、对不当行为承担相应后果,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对网民而言,转发与评论前多核实、少揣测,也是在共同维护法治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