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安委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要求

河源市安委办发出重要提醒,针对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高风险燃放状况,专门提出“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安全要求。2月19日,应急管理部通报了一则惨剧:就在2月18日,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的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爆燃,直接导致12人丧生。根据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挂牌督办这次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还专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派出督导组,对事故调查全程把关。 在销售环节上,商家必须严守底线,绝对禁止通过网络或朋友圈进行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旦违法经营,应急管理部门会勒令停止非法活动,并处罚款2万元至10万元不等。至于违法邮寄携带或运输的行为,公安部也会依法予以没收处理。例如邮寄夹带或携带搭乘交通工具的行为,处罚金在200元至1000元之间。道路运输方面若是非法从事运营,公安机关会责令停止并罚款1万元至5万元。 如果在禁止燃放的地点或采取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并罚款10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的甚至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过年期间的这几件事千万要牢牢记住:不搞违法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否则都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