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到2016年,张清民伙同别人弄了些掺钨的假黄金,拿到陕西和河南好多银行去骗贷款,弄了大概27亿人民币的损失。他们得手后,张书敏把钱拆分转移,最后把赃款存进塞浦路斯的7个银行账户里,还给买了17套房藏着。2016年5月,两人逃到国外躲起来了,一直没被抓到。3月27日,渭南中院就这件事下了判决,说不管人在哪儿都要把赃款追回来。 这次判决是因为嫌犯一直没抓到,法院就用法律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来办的。只要通缉一年还没抓到人,检察院就可以让法院直接处理赃款。这次主要是处理在塞浦路斯的房产和银行账户里的钱。法院打算通过国际司法协作来弄这些境外资产,好把钱还给受害单位。检察机关也表示会盯着这种跨境洗钱的行为,绝不手软。 这次事情说明不管你把钱藏哪儿都没用,法律肯定会把它追回来的。这样的判决不光给受害单位挽回了钱,也给那些想逃到国外逍遥法外的坏人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