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应该是财产博弈,而是责任和感情的结合

这就不得不提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这个典型案例,真的是给彩礼纠纷指明了方向。咱们这几年经济社会发展快,大家的婚姻观念也变了,涉及彩礼的案子也就多了起来。因为各地习俗不一样,当事人对彩礼是啥也看法不一,法官在判的时候标准就不统一,结果争议就大。有些当事人把买房买车的钱都算成彩礼,要是婚姻没成或者离了,就要求全额退回来;另一方却说是赠与或者用在过日子上了,不该退。这到底咋算才公平合理,确实是个难题。 习俗差异大加上法律适用复杂,把彩礼给弄模糊了。彩礼本来就是传统婚俗的一部分,各地形式数额都不一样。现在结婚常牵扯到买房买车这种大额经济往来,更分不清这到底是彩礼还是普通的赠送。有的当事人把结婚当成投资,一旦关系破裂就要钱回来,根本不顾在一块生活的实际消耗和感情付出。法律上虽然有原则性的规定,可没细标准,法官只能自己发挥裁量权。 这次最高法发的案例用实际例子说明了怎么判。第一条就是明确了以结婚为目的的买房买车这类大笔钱也能算彩礼;第二条是如果没领证但已经一起生活很久甚至有了孩子,不能死扣没领证就得退这一条,得看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花哪去了、孩子谁养这些因素;第三条是坚决反对借结婚名义骗钱。这些思路既尊重了传统习惯,也体现了诚信公平的原则。 面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也说了办法。法院得深入了解当地习俗、给钱的背景、东西值多少钱以及双方啥关系,才能做到个案公正。还要推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多和民政、妇联还有基层调解组织合作。法官判决的时候也要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以后再处理这类案子估计会越来越规范、人性化。“实质重于形式”还是主基调,在尊重老规矩的基础上遏制那种功利主义的婚姻倾向。长远来看希望能通过法律引导慢慢淡化彩礼的物质属性。让它多留点情感象征的味道才行。这不仅仅是完善规则那么简单,也是在重塑大家对婚姻本质的看法。结婚不应该是财产博弈,而是责任和感情的结合。 每一个彩礼纠纷案子的解决都在为家庭文明和社会和谐铺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