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由购房意向金引发的纠纷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市民吴女士通过菁瑞地产看中宝山区一套二手房,并支付了5万元意向金。然而——在交易未达成的情况下——中介机构以“带看服务”为由扣留了1.5万元。吴女士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中介行为缺乏法律支持。 问题:中介扣费合理性存疑 吴女士表示,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时,仅有买方签字,卖方并未确认,合同尚未生效。此外,意向金收条及协议中均未明确约定“带看费”可从意向金中扣除。吴女士认为,中介机构在未促成交易的情况下扣留高额费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原因:行业惯例与法律空白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涉及的规定,中介的核心报酬应以促成交易为前提。若交易未达成,中介仅能主张必要费用,而非高额服务费。然而,当前房产中介行业存在部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模糊条款或单方解释收取不合理费用的情况。此外,“意向金”并非法定概念,其性质与用途往往依赖合同约定,容易引发争议。 影响:消费者权益受损与行业信任危机 此类纠纷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可能加剧公众对中介行业的不信任感。吴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多地均出现类似投诉,反映出部分机构在服务收费上缺乏透明度和规范性。 对策:加强监管与完善法规 针对此类问题,法律人士建议消费者在支付意向金前,务必明确合同条款,尤其是退款条件。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合规检查,明确服务收费标准,杜绝模糊条款。行业协会也需推动自律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前景:行业规范化势在必行 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成熟,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中介行业的规范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未来,通过法律完善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有望减少此类纠纷,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房产中介行业需要建立在规范透明的基础上;当前应完善行业规范、明确意向金处理标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公平合理的交易机制。主管部门需更明确中介报酬获取条件,防止中介利用信息优势对消费者进行不合理扣费。唯有如此,才能维护房产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