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一起针对老年人的消费欺诈案件引发关注;调查发现,违法分子陈某某从四川某公司购入普通预包装食品后,在五峰县租用酒店场地连续6天组织营销活动。其通过播放汶川地震影像、渲染民族情感等手段制造氛围,将“羌秘鹿蛇酒”和“驼奶高钙益生菌”两款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为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特效药”,并以赠送礼品、免费体验等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
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既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既震慑了不法分子,也向老年消费者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欺诈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随着养老产业发展,欺诈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自我保护共同发力,为老年消费者构建安全、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