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做修改

12月22日,中国计划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做修改。张素还有谢雁冰这俩记者,在中新网北京发消息了。这次的修订草案把监管对象拓展到了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草案明确说,要搞穿透式监管,不能光盯着银行自己。丛林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副局长,他在这时候把修订草案拿到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他举例说,有些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拿了好处就走,对金融机构和存钱的人一点不负责。现行法律是2004年出台的,虽然对银行业发展帮忙不少,不过现在银行长得快,旧办法跟不上新问题。 丛林觉得监管执法手段太老套,罚得也不多,法律那点震慑力根本不够。草案一共80条,分六章来讲。里头特别说了一下许可制度要健全。批准开银行得有原则、有条件。 除了这些,草案还提出要把监管范围扩大。不光是银行自己的事,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各种违规行为也得管起来。比如说做违法的关联交易、抽逃出资这些事,都得给点厉害尝尝。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这块儿,草案说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管消费者的事。银行如果搞虚假宣传、乱收费这种伤客户的行为肯定不行。 另外还有从业人员管理这一块也得抓起来。把信息保护加强了才行。最后还规定了一下这条法在国外也管得着。还有法律责任那块儿补了补漏洞,罚款金额也给提高了。 这次修订草案还把整顿、重组这些手段列出来了。如果银行出了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就能采取这些措施帮着解决风险。 总的来说这次修订就是想让银行更规范更安全。张素还有谢雁冰他们在这次新闻里说了这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