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部门深化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排查溶洞超六万个清理垃圾近五万吨

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类型多,是我国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长期课题。

有关部门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当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年产生量超过110亿吨。

与大气、水污染具有明显区域性、流域性特征不同,固体废物污染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一些地方仍存在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等现象,导致环境风险隐患叠加,并易滋生非法利益链条,影响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

从问题表现看,非法倾倒往往集中在监管相对薄弱、空间隐蔽且跨区责任边界不清的地带。

生态环境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明确,将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区域以及山边、水边、岸边等地段作为排查重点,同时将矿坑溶洞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相关进展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占比分别为45%、33%、10%;已完成整改1.77万个,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围绕溶洞倾倒这一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全国排查溶洞6万多个,发现问题2435个,其中生活垃圾问题占93%;已整改2384个,清理处置垃圾等4.9万吨,部分溶洞生态景观得到恢复。

从原因分析看,非法倾倒屡禁不止,既有“量大面广、监管成本高”的客观因素,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源头减量、分类收集、中转转运、规范处置等环节存在短板:一是固废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增长不匹配,部分区域设施布局、能力结构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二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端主体多、链条长,少数运输、处置环节存在“低价竞标、违规消纳”的冲动;三是跨区域倾倒与隐蔽倾倒增加执法取证难度,传统巡查手段容易出现盲区;四是少数地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门协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仍需加强,违法成本与收益不对称问题尚未根本扭转。

从影响层面看,固体废物违法处置不仅造成土壤、水体与生态系统受损,也可能带来病媒生物滋生、地下水污染等风险。

尤其在喀斯特地貌地区,溶洞与地下水系统相互连通,一旦垃圾长期堆存或渗滤液下渗,治理成本高、修复周期长,对生态安全、饮用水安全以及文旅资源保护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更重要的是,固废问题往往发生在群众生活半径内,直接关系城乡环境品质与社会治理效能,容易引发舆论关注和公众担忧。

针对治理难点,有关部门提出以《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为牵引,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向,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综合治理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行动计划》围绕突出问题提出系统性、集成性政策举措,强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综合治理能力建设。

在对策安排上,专项整治将更强调“科技+群众+执法”的组合拳:一方面持续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同时完善问题线索征集机制,发挥群众举报与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线索来源与压力传导;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高压震慑。

针对媒体反映的喀斯特地区向溶洞倾倒垃圾等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将组织专项调查,通过“拉单子”全面调查、“过筛子”逐一排查的方式,进一步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并推动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从前景判断看,固体废物治理的关键在于把监管从“末端清理”延伸到“源头防控”,从“阶段性整治”转向“制度化治理”。

随着《行动计划》落地实施,配套标准、设施能力、信息化监管、跨区域协作与执法联动等环节有望进一步强化。

若能持续补齐处置能力短板、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全链条闭环监管,并推动社会参与常态化,非法倾倒高发态势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环境治理质量将稳步提升。

从溶洞治理的"小切口"到美丽中国的"大图景",这场固废治理变革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逻辑。

当卫星的"天眼"与群众的"人眼"形成合力,当技术赋能遇见制度创新,我们正在构建的不仅是一张污染防控网,更是一场生产方式与生态文明的深刻对话。

未来五年,这场攻坚战成效如何,将直接检验高质量发展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