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生了一连串的悲剧,孩子出事,家长到底应不应该坐牢?这个话题最近挺受关注的。每次出事,大家都问,如果家长再用心一点,这些意外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呢?比如广西南宁那起事故,妈妈一边喂孩子吃东西,一边横穿马路,结果孩子玩滑板冲到马路中间被车碾身亡;还有青岛的沙滩上,妈妈低头刷手机,一会儿功夫双胞胎女儿就没入了浪花。“我只是回头看一眼”,成了她们事后悔恨的话,也是网友们的抨击对象。 陈春来检察官说,法律条文是有规定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好像不够有力。很多法律都提到了监护人要尽职责,可真正落实到“失职”的时候,又显得有些软绵绵。比如在《民法总则》《刑法》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都有关于监护的要求,可当孩子出事时,法律往往只能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最多能以“过失致人死亡”来处理,但是如果判刑太重,又会影响到孩子的后续治疗和家庭生活,所以判决往往就落在缓刑、免刑或者不起诉上。 陈春来检察官提醒我们说,家长们不是故意犯罪的,但常常因为侥幸心理导致了意外发生。就像2015年湖南湘潭的父母把熟睡的孩子留在密闭车里去参加聚会;2016年义乌新手爸妈把被子蒙到一个月大的婴儿脸上;2017年天津大悦城父亲在商场内刷手机,4楼护栏成了“滑梯”。每一次侥幸都把概率事件变成了现实悲剧。 司法机关可以在这个方面发力:把“严重失职”量化成时间、空间还有后果这三个维度来处理;缓刑的时候让家长去做儿童安全宣讲;在裁判文书网和电视台播放典型案例给大家警示。 立法层面可以提高“撤销监护权”的门槛;明确公益诉讼主体有哪些单位;行政和司法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检察院还要给小区还有商家发送检察建议书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社会支持层面需要让家长课堂常态化;组建志愿者巡查队来保护孩子安全;推广“监护人责任险”来降低追责成本。 总之别让法律睡懒觉也别让情感绑架理性。真正的守护者还是每个家长自己要把视线从手机移回孩子身上,脚步从盲区跨到安全区去。毕竟下一次意外来临前我们等不起也赌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