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高新区第六高级中学多名教师反映,学校已连续两个月未能发放工资,临近春节仍无解决迹象。该校校长吴某证实了该情况,并表示停发工资系学校账户被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冻结所致。这起看似简单的欠薪事件,背后牵扯的却是一桩延宕20余年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事件起因可追溯至2003年和2004年。当时,鄠邑四中(高新区第六高级中学前身)分别与户县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学生公寓楼和教学楼工程发包,合同总价款超过670万元。其中学生公寓楼项目采用特殊约定,由施工方承担全部投资和施工,回报为投资额加上投资额75%的收益。 在实际施工中,自然人赵某作为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自筹资金完成了工程建设。两栋建筑分别于2003年9月和2004年11月竣工交付使用,但校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此后,赵某与校方及涉及的建筑企业就欠款金额、支付方式等问题展开长达十余年的协商与诉讼。 2020年,赵某正式向鄠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校方支付欠付工程款78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经法院审理查明,截至2015年10月,校方欠付工程款798.3万元及利息811万余元。虽然此后校方陆续支付784万余元,但按照约定这些款项应优先抵扣利息,因此本金仍未清偿。 2021年,鄠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校方仍需支付工程款798.3万元、截至2015年10月的未付利息26万余元,以及按月息1%计算的后续利息。校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校方申请再审和检察监督均未获支持,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最终导致学校银行账户被冻结。 这起案件暴露出多重问题。首先是公共教育机构财务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20年前签订的工程合同,因资金筹措困难、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形成欠款,随着时间推移利息不断累积,最终形成难以化解的债务包袱。其次是债务纠纷处置与教职工权益保障之间的矛盾。账户冻结虽是依法执行的必要手段,但直接影响数百名教师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春节前夕更显严峻。 法院在相关文书中明确指出,学校不履行生效判决已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损失。这一表述揭示了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公办教育机构,学校运营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其债务实质上转化为财政负担。长期拖延不仅使债务规模持续扩大,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从法律层面看,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这是维护法治秩序的基本要求。但从社会治理角度,如何在依法执行与保障民生之间寻求平衡,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教师工资属于刚性支出,关系到教育系统稳定和社会和谐,不能因债务纠纷而长期拖欠。 解决这一困局需要多方协同。地方政府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财政调剂、专项资金等方式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同时制定债务清偿计划,逐步化解历史欠账。相应机构应深入调查案件形成原因,厘清责任归属,对管理失职行为依法追责。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教师工资是教育保障的底线,历史纠纷不应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唯有依法处置、完善制度——才能化解积弊——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