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欺凌治理仍需要更细、更可操作的规则;近年来,学生冲突呈现诱因多样、场景分散、传播链条拉长等特点,个别事件还可能因网络传播而升级。基层学校在处置中常遇到“如何快速判断纠纷性质、如何分级干预、如何与公安及相应机构衔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难点。此次广西出台规程,旨在把校园暴力、学生欺凌防治从“原则要求”深入细化为“可执行流程”,提升治理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原因——矛盾触发点集中在关键时段与高风险空间,部分学生群体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支持。规程明确将开学初、期末考试前后、节假日返校等情绪波动较大的阶段列为排查重点,回应学业压力、同伴关系重构、作息变化等因素叠加带来的风险上升。同时,将教室、厕所、宿舍、食堂、操场及校园周边等监控盲区和易起冲突场所纳入重点区域,贴近寄宿生活摩擦、课间聚集、校园周边社会因素介入等现实情形。对重点学生群体的界定也更具体,包括新生、寄宿制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存在情绪管理困难、心理异常、学业明显下滑等情况的学生;并关注曾出现打架斗殴、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强拿硬要等不良行为者。通过“时段—空间—人群”三维锁定风险点,为早发现、早介入提供更清晰的抓手。 影响——分清“纠纷”与“欺凌”,有助于避免简单化处理和处置偏差。规程将学生矛盾纠纷分为一般纠纷事件和学生欺凌事件两类,并给出识别框架。一般纠纷强调双方力量与关系相对对等,冲突多由偶发误会或嬉闹失当引发,影响范围相对有限;学生欺凌则突出力量不对等与角色固化,主观恶意更明确,行为方式更具体(肢体、语言、网络等),造成的危害也更突出。清晰区分后,可减少把欺凌当作“同学闹矛盾”简单调解,或将一般摩擦过度上升处理的两种倾向,使处置更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法治要求。规程还提出按情节严重程度对两类事件分别分级,并匹配相应的教育处理与干预措施,有助于形成更可复制的校园治理“刻度尺”。 对策——强化依法处置与联动机制,兼顾处置效率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规程要求,对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欺凌且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学校应立即制止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进一步明确“该报必报、该移交必移交”的底线。针对事件有关照片、视频等信息,规程强调应予以封存并告知知情人员不得传播,既为后续调查取证保留链条,也将涉事学生隐私保护置于重要位置;同时明确不得擅自删除或销毁,并将线索完整移交公安机关。这有助于减少“二次伤害”,降低网络扩散对未成年人的持续影响。 在校内治理之外,社会支持体系也是防治闭环的重要一环。广西已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并提供24小时服务,可通过12345语音导航进入未保专席,受理政策咨询、侵害线索求助举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诉求,并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热线与学校处置流程形成互补,有利于将校园问题与家庭监护、社会救助、心理支持等资源更顺畅地衔接,提升发现风险与及时干预的能力。 前景——从“事后处置”转向“前端预防”,以标准化流程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效能。规程以试行形式推出,传递出以制度化、程序化提升治理能力的信号。能否真正“落地见效”,关键在基层执行的细化:一是加强班主任、心理教师、德育与法治副校长等队伍培训,提升识别与处置能力;二是完善校内信息报告与复盘机制,把排查做在日常、做在早期;三是推动教育、公安、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多方协同,形成从校内发现、依法处置到校外支持的闭环;四是以隐私保护为底线,规范涉未成年人信息管理与网络传播处置,尽量降低次生风险。随着分级分类措施持续落实,校园欺凌的发现效率、处置规范度和干预有效性有望同步提升。
治理学生矛盾纠纷,既关乎校园安全底线,也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规则细化到时段、区域、人群,把判断标准、处置步骤、隐私保护和部门联动写得更清楚,意味着对每一次冲突更审慎、对每一名学生更负责。制度能否发挥作用,最终取决于执行。把预防前移、把干预做细、把支持延伸到校外,才能让“零容忍”真正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