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供电的电线最好是专线专用

朋友们,咱们先把目光拉回2006年,那年原建设部发了个通知,要求修个规范。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就在这号文件的指示下,把原来的GB 50116-98给好好修订了一番。他们不光请教了各路专家,还去国内外看了人家的好经验,最后定下了这个新规范,一共分成了12章和7个附录。 规范的内容挺多,我先给大伙说说供电这一块。咱得给系统接上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交流电源得是消防电源,备用的可以是控制器自带的电瓶,或者是那种专门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如果用了应急电源,这两个控制器就得各自单独供电,还得保证不管系统多忙,它们都能好好干活。消防控制室里的那些显示装置和通信设备,最好也用UPS或者应急电源来伺候。 这儿有个要注意的点,主电源千万别加什么剩余电流保护或者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急电源的功率要比系统满载的功率多出20%来,电池的容量也要够硬气,得让系统在起火时能连续跑上3个小时以上。给消防设备供电的电线最好是专线专用,并且线路和控制回路最好按防火分区来划分。 接地这块儿也有讲究。如果跟建筑共用接地装置,电阻得小于1欧;要是用专用的装置,4欧就行。控制室里的金属外壳、机柜这些东西都要做等电位连接。从接地板引出来的电线得用铜芯的,截面积不能小于4平方毫米;接地板跟建筑的地之间也要用铜芯线连起来,线芯得有25平方毫米那么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