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黑老大"段效灵伏法 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69起犯罪被判处死刑

问题——黑恶势力与公共权力交织,会严重破坏社会安全和治理秩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段效灵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等罪名,被依法执行死刑。法院认定,其犯罪时间跨度长、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1989年因矛盾起杀意,持双管猎枪射击被害人,致一人死亡、另一人受伤;2000年因琐事指使他人驾车撞击他人致伤;2001年又与他人预谋报复,以“卖狗”诱使对方开门后泼洒汽油并点燃,致人重伤。此外,其所涉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涉及多项罪名。该案经历一审判决、二审维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并执行,反映出严格的法定程序,也传递出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明确信号。

段效灵案再次表明,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手握公权力者更应守住底线、依法履职。只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健全权力监督体系,才能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法治底线不容突破,公平正义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