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改住宅这档子买卖里,开发商为了达成违规的交易,最爱玩的把戏就是搞虚假宣传。这是最直接坑购房者知情权的地方。他们会用各种招数去掩盖房屋本来的商办属性,比如把住宅的样子做足,或者答应各种没有根据的好处。开发商为了卖出房子,不惜违反《广告法》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给自己招来行政罚款的风险。更糟糕的是,购房者因为相信了这些谎话而买房,最后却掉进了产权、居住还有资金的大坑里。因为想要证明自己被骗很难,所以即使打赢了官司,往往也拿不回钱。 开发商搞虚假宣传可不是随口说说那么简单,而是有一套完整的套路,专门用来淡化商业办公的特点、突出住宅的样子。比如在售楼处、样板房或者宣传资料上,他们会把房子弄得跟普通住宅一模一样,用“全能居住公寓”、“商办住一体”、“核心地段小户型住宅”这样的说法来误导人。但他们绝对不会跟你提这房子原本是商业用地的事情。置业顾问在推销的时候更是满嘴跑火车,“通燃气”、“民用水电”、“变更住宅产权”、“能落户入学”,这些都很诱人的话随口就来。可是这些话根本没写进合同里,以后开发商要是不认账,你也拿他没办法。 为了逃避监管审查,有些开发商甚至会把纸质传单上的居住表述都去掉,转而通过微信私发消息、或者私下跟朋友聊天的方式来推销。这样一来,购房者就很难留下有效的证据去打官司。从法律上讲,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明显的虚假宣传。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人要被罚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款子,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执照。 对购房者来说,假宣传带来的损失是没法挽回的。你信了他们能住人、能落户的说法买了房,结果收房一看还是办公用房。落户入学别想了,水费电费按商业标准收算一笔账,燃气也别指望通。要是想维权,那可是难上加难。 打官司的第一步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被骗了。可问题是口头承诺没个书面的字据作数;电子证据很容易就被删掉;即便你能证明是开发商骗你签了合同也没用。开发商会拿合同里写着“商办性质”当挡箭牌说自己没问题;有的还会找个空壳公司来签协议推卸责任。 就算法院最后判定开发商是在欺诈并判他们赔钱也没用。很多开发商早就把资产转移走了或者资金链断了,最后只能是你自己掏钱买房装修的双重损失。 所以啊,买这种改过的房子得多长个心眼儿。开发商看着是靠这个把戏把房子卖出去了但其实他们自己也背上了一堆官司还要赔钱。 反观买房的人就惨了。因为信了虚假的宣传进到了没有保障的坑里头去维权难成本又高最后往往是两头吃亏落得个得不偿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