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公司让工人签了个《劳务分包协议书》

2021年4月起,宿迁某科技公司给王某安排通信铁塔维修养护工作,每月固定发钱,管工具和福利,平时还盯着他干活。2022年4月,公司让王某签了个《劳务分包协议书》,想把这层关系说成是“外包”,好躲开用工的麻烦。谁知道协议签完没多久,王某在高空作业时出事摔了下来,全身多处骨折,看病花了一大笔钱。公司拿着协议里的条款说事,说事故得自负责任,死活不承认他们是劳动关系,导致王某后面看病和生活都成了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想认定工伤并拿待遇,必须得是劳动关系。要是按劳务关系赔,数额跟标准都差得远。王某先是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赢了,但公司不服告到了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这个案子的速裁庭法官臧玉艳一看就觉得有猫腻,毕竟现在新经济模式下的用工形式太灵活。庭审时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王某方说自己全听公司指挥安排工具,这是典型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公司那边硬撑着说就是平等的承揽关系。 法官在调解时发现公司以前还给王某买过商业保险本来是个突破口,但因为公司不认劳动关系导致没法按工伤标准评残,再加上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更严钱更少,所以没调成。后来法官去现场实地走访了一圈发现线索:公司把同一个区域、同样的铁塔维护工作给了好几个人签一模一样的协议。但这几个人干活时必须一起配合才能完工,根本不是像承揽那样一个人能搞定的独立工作。 这种明明要大家一起合作却把活儿拆分成单干的形式,其实就是想打着“分包”的旗号继续用人又不交社保。法院最后认定: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得看这人有没有被用人单位管着、拿着固定工钱干用人单位的活。王某这情况明显就是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还一直被盯着干活拿固定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特征。那事后签的那份《劳务分包协议书》纯粹是为了不交社保才弄出来的样子货。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是劳动关系,公司就得承担工伤赔偿。算下来除了之前赔的钱之外,法院还判公司再给王某补医疗费、工伤待遇等差额共计25万元人民币。这份判决不仅给受伤的王某撑腰了,还告诉大家:法律不会认那些“假外包真用工”的假把式。 2022年的这场官司正好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保障员工权益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础。司法机关会继续通过这类案子的审理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防线,促进大家的劳动关系更加规范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