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五星步行街,3月5日这天,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说有两家店铺的招牌内容太出格,居然写着“脑壳进水”“脑子进水”这类词。市民觉得虽然招牌追求个性没问题,可这种带贬义的话既低俗,还会给青少年坏榜样。 执法人员立马去现场核实,果然发现那两家卖文创的店就挂着这种招牌来吸引眼球。店主也没多想,说自己在别的地方开店也用这种词,压根不知道有啥不对。 执法人员接着让店主出示证件,结果发现这两家店的招牌都没备案审批过,挂的名字和营业执照上的根本不一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门店招牌得和企业名字一致,内容还得健康规范。 针对这两家店铺的情况,执法人员在现场批评了店主,给他讲了法律规定。店主这才意识到错误,答应配合整改。执法部门还给他们下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让他们限期换个合规的招牌。 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表示会继续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就马上处理,大家一起维护好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