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首套无人机船舶尾气监测系统投用 广东多措并举推动航运绿色转型

问题:航运连接港口、产业与城市,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船舶在航行、停靠与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及燃油燃烧排放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叠加港口密集、船舶通行量大等因素,容易在沿海与内河港口城市形成环境承压点。

如何兼顾运输效率与生态约束,实现减污降碳与安全发展协同,是当前航运治理的现实考题。

原因:一方面,船舶污染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高、取证难度大等特点,传统靠人工巡查的监管方式在广域水域和复杂航线下存在盲区;另一方面,航运能源结构调整处在加速期,液化天然气、甲醇以及电池动力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标准体系、培训供给和差异化监管需要与之匹配;同时,港口城市人口密集、环境容量有限,社会对空气质量与水环境改善的期待持续提高,倒逼治理工具和治理模式升级。

影响:针对水污染治理,广东海事部门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监测平台,实行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推动监管链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过程留痕、闭环处置”延伸。

据介绍,“十四五”期末累计开展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13510次,查处船舶非法排放水污染物188宗、其他涉污违法453宗,较“十三五”时期年均分别下降40%和55%。

数据变化表明,在监管机制更完善、数字化工具更普及的背景下,违法排放的外部成本提升、发现概率提高,行业守法水平和规范处置意识呈改善态势。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广东海事部门综合运用技术监测与执法监管,开展船舶大气源排放清单制定,强化燃油快速检测能力,并推动减排措施落地。

其中,启用华南地区首个无人机船舶尾气监测系统引发关注。

该系统通过提升监测机动性与覆盖范围,可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和重点时段实施快速巡测,在一定程度上补齐传统固定点位监测与登轮检查的不足,为港口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更精细化的治理支撑。

其意义不仅在于“看得见”,更在于以可核验的数据推动执法精准化、形成威慑效应,促进企业由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

对策:从源头减少污染、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核心在于优化船舶能源结构与全过程管理。

据介绍,广东海事部门围绕建造源头、运营过程、监管保障三环节协同发力,形成“技术应用—标准适配—人才供给—安全监管”贯通路径。

在建造源头,广东建立水上新技术跟踪应对机制,提升对新能源船舶应用需求的响应效率,推动检验标准与实际场景衔接;同时加强检验机构人员培训和资质能力建设,夯实新能源船舶建造质量基础。

“十四五”期间,已支持航运企业新建或改造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228艘,体现出替代燃料在现阶段具有较强的可推广性和减排效益。

在运营环节,构建全品类新能源船舶船员培训体系,优化电池动力船舶培训政策,推动液化天然气、甲醇等替代燃料船舶培训规范与课程标准制定,破解“船有了、人不会用”的短板。

同时,开发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报告小程序,推动公益性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部署智能接收装置,逐步形成“船—港—城”协同治理的闭环:船舶排放可记录、港口接收可追溯、城市管理可联动,从制度与服务两端降低违规动机与处置成本。

在监管保障方面,针对新能源船舶燃料加注、储能方式等特性,依托智慧海事监管平台建立差异化监管体系,聚焦燃料罐体、电池舱结构、防火分隔等关键系统合规性,守住加注、储存与作业安全底线。

与此同时,建立珠三角危防监管协同一体化机制,开发上线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查询工具“货查查”,排查风险隐患48项并制定分级治理措施116项,体现出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识别能力、以协同机制提高跨区域治理效率的思路。

前景:从趋势看,航运绿色转型将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重构”。

无人机尾气监测、燃油快检、排放清单等工具的叠加,有望推动监管从经验型向数据驱动型升级;新能源与替代燃料船舶的加快应用,将进一步促进港口岸电、加注设施、应急能力等配套体系完善。

下一阶段,治理成效能否持续扩大,关键在于三点:标准规则与技术迭代保持同步;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与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服务供给和制度设计引导企业进行更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船队更新。

广东海事部门的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传统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变的具体实践。

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该部门正在推动航运业实现从被动应对环保要求向主动拥抱绿色发展的转变。

这种系统性、全链条的治理模式,不仅有效降低了航运污染,也为其他行业和地区的绿色转型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新能源船舶应用的进一步推广和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广东航运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