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不能光看结果必须先把手续办全

2008年3月,新圩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在新圩镇南坑村上围、下围、学塘布村民小组地段搭建铁皮房、平整土地,面积达2881.87平方米。这块地属于一般农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但公司一直没办合法用地手续,直到2009年房子盖好后就没再动过。惠阳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让公司把非法占的地退出来,还按每平方米20元罚了款,一共是5.76374万元。 另一家企业惠州市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情况更严重。从2025年5月起,他们在秋长街道西湖村擅自占地修了一条路,面积有10735.33平方米。其中耕地4439.57平方米,一般农用地6295.76平方米。虽然公司承认犯错了,也有大部分地符合规划要求,可始终没去补办手续。惠阳自然资源局把所有非法占地都责令退还,耕地部分按每平方米510元罚、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310元罚,合计罚款421.58663万元。 这两起案子一共罚了427.4万元。这事儿说明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变严,执法力度也在变大。这两家公司的共同点是地虽然在规划内,可没走正规审批程序就算违法。这告诉大家搞城乡建设不能光看结果,必须先把手续办全。 从法律条文上说,惠阳自然资源局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来处理的,还区分了耕地和一般农用地的不同处罚标准。特别是对顺兴公司占的耕地罚得特别重——每平方米510元,这是为了保护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现在城市化搞起来了,有的地方地不够用了就乱来。惠阳这次的严格执法给大家提了个醒:政府要严查这种违法占地的事儿;搞开发的老板们得懂法守法,在动工前把审批手续都办齐。 往大处看,这也反映出咱们国家的自然资源管理模式在变。以前光管审批不管后续,现在是从头到尾盯着。以后卫星遥感技术用多了,能更快发现问题;加上各部门一起努力、信用惩戒跟上、多宣传普法,相信土地管理会越来越规范。 土地是国家发展的根基也是老百姓过日子的本钱。惠阳这次查案子体现了政府维护秩序的决心,也给各地提供了个榜样。咱们要坚持最严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对违法占地零容忍。 大家都应该把惠阳的做法当作教训,心里头有根“依法用地”的弦。只有这样才能守住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和法治底线,为以后的日子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