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自然灾害总体表现为“多灾种并发、极端事件增多、损失结构突出”。
从受灾规模和损失构成看,洪涝与地质灾害处于“主导损失源”位置,同时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占比相对较高,台风对沿海地区基础设施与产业链带来较大冲击。
这一态势表明,在气候波动加剧与经济社会高密度发展的叠加背景下,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仍面临复杂考验。
一是问题:灾情时空分异明显,主汛期与重点区域风险更为集中。
会商结果显示,全年灾害损失在时间上高度集中于6至8月,这一阶段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年总量的约三分之二和七成以上,表明主汛期极端降水过程对灾情起决定性作用。
在空间分布上,华北及内蒙古、西南地区灾情相对突出,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占全国比重较高,反映出北方主汛期暴雨洪水风险抬升与西南地质灾害易发区长期高风险并存的格局。
二是原因:降水偏多叠加极端暴雨过程频繁,地形地质条件与脆弱点放大灾害后果。
2025年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区域性暴雨过程出现次数较多。
6月中下旬,多地遭遇大范围强降雨,局地雨强大、持续时间长,导致江河水位快速上涨、城市内涝和山洪风险同步上升。
7月下旬,华北、内蒙古及东北出现特强降雨,呈现“点强面广、局地极端性强”的特征,海河流域发生区域性大洪水,北京、天津、河北等地部分区域灾情严重。
8月上旬甘肃榆中出现极端暴雨并引发山洪,造成人员伤亡,凸显在沟谷地貌、坡陡谷窄地区,短历时强降雨极易触发突发性灾害。
与此同时,西南地区地质灾害发生起数多、损失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对山区聚落、交通干线与工程设施形成持续威胁,部分事件呈现链式灾害特征,体现出强降雨对边坡稳定与地质结构的“触发效应”。
三是影响: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叠加,城乡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和重点产业链承压。
统计数据显示,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6703.37万人次受灾、763人死亡失踪,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62.92万人次;房屋倒塌5.70万间、损坏70.90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069.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416.17亿元。
分灾种看,洪涝与地质灾害在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两项指标上占比最高,表明“水—土—坡”耦合风险仍是防灾减灾的关键变量。
台风方面,全年西北太平洋和南海台风生成和登陆个数均偏多,尤其秋季台风强度偏强,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多个台风连续影响华南,叠加降雨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效应,对沿海基础设施、养殖渔业等造成较大损失,并使流域面雨量显著偏多,引发部分地区洪涝。
上述影响不仅体现在灾后直接损失,还会通过交通中断、供应链扰动、农业减产与公共服务压力等渠道,传导至经济社会运行。
四是对策:以风险治理为主线,强化“预警—响应—转移—救助—恢复”全链条能力建设。
面对极端天气事件多发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把防灾减灾救灾从“事后应对”向“风险预防”前移。
一要提升监测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和提前量,推动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数据融合应用,提高对短历时强降雨、山洪地灾的临近预警能力。
二要突出人员安全底线,针对山洪沟口、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易涝点、河道行洪区等高风险区域,完善“叫应”机制和转移避险预案,确保预警到户、责任到人、转移到位。
三要强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协同,统筹流域防洪体系、城市排涝能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堤防薄弱环节治理,同时加强山区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生命线工程的韧性建设。
四要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质量,推动从“恢复原状”向“韧性提升”转变,把风险评估嵌入重建全过程,减少同类灾害重复损失。
五要加强科普宣传与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物资储备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前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仍可能维持高位,防灾减灾进入“韧性治理”新阶段。
综合2025年灾情特征可以判断,未来一段时期内,强降雨过程、台风影响和地质灾害触发风险仍需高度警惕。
随着城镇化推进、人口与产业在重点区域集聚,暴雨洪水、风暴潮与城市内涝的复合风险更为突出;山区地质灾害在强降雨背景下易呈现突发性与群发性。
应以系统观念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现代化,把“风险识别、隐患治理、韧性提升”作为长期工程,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以更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自然灾害防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
面对日益复杂的灾害形势,既要加强科技创新提升预警能力,更需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中前置防灾考量。
唯有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方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