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不少基层医疗机构仍存资源紧张、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患者更愿意到大医院就诊,更拉大了医疗资源分布差距。为缓解该矛盾,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从医保投入、支付、价格、结算和用药等环节入手,系统提升基层医疗保障能力。政策重点之一是优化医保基金分配机制。通过调整区域医保基金总额结构,明确资金向基层倾斜的原则,确保新增投入落到基层。同时完善医共体总额付费模式,要求结余资金优先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在定点覆盖上,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要确保1家基层机构纳入医疗救助定点范围。 价格管理上,新规引导基层更合理使用价格政策,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家庭病床等项目。一般诊疗费原则上控制在10元左右,并通过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价格差距,引导患者更多在基层就医。 支付方式改革也是重要内容。政策提出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慢病管理”的组合模式,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支付的联动。住院按病种付费将动态调整病种范围,并重点筛选更适合在基层开展的病种目录。 为提高运行效率,医保结算流程将优化。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申报后,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自2028年起,年度医保基金清算需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以缓解基层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在患者引导上,政策明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均不低于50%,并允许基层为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住院报销将实行更有差别的政策,适当拉大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降低基层就医门槛。 药品供应保障也将同步加强。“三级”用药衔接机制和医共体内部药品一体化将推动处方规范流转。通过扩大集采药品覆盖范围,提升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保障水平。
医保资金和政策向基层倾斜,核心是把保障重点从“事后报销”继续转向“前端管理与连续服务”。只有让基层机构运行更稳、服务更全、结算更快、用药更方便,才能更好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慢病有人管、健康有人护”的目标,为构建高效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