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预期稳定。
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将规范涉企执法摆上重要位置,明确提出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支撑。
过去一年,针对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四类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6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3亿元。
这一成绩充分说明,规范执法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然而,从源头治理角度看,当前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
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
在严肃纠治执法乱象基础上,必须坚持系统施策,既要有力消灭问题存量,也要有效遏制问题增量,更要有序预防问题变量。
这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健全机制,推动长效常治。
执法规范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从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从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
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刀刃向内,逐步健全公开透明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要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纠正减轻上位法处罚力度的规定和超越法定权限作出的规定。
惟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权力滥用对经营主体的侵扰。
二是问需于企,主动精准施策。
行政执法的本质是服务,而非单向监管。
执法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走进去""沉下来",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让企业获得感更加充分。
三是靶向发力,联动协同共治。
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环境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单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奏效,多个部门"九龙治水"也容易造成执法混乱。
必须攥指成拳,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合力筑牢公平有序发展根基。
同时,将行政执法规范化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彰显制度集成效应,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精准、保障更有力。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最终目标是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这要求执法部门坚持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过罚相当的原则,以有力度、有温度、有创新的真招实招,让法治成为值得信赖的"定心丸"和"护身符"。
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的本质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当执法权力戴上"制度的笼头",市场活力才能充分迸发。
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既检验着法治政府的成色,更丈量着治理现代化的深度。
随着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终将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