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中院院长何文哲赴沅江调研 强调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营商环境优化

当前,高质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区域竞争的重要因素。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上承担着直接责任。此次调研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提升审判质效、做强基层治理、锻造过硬队伍”展开,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司法工作更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问题方面,一些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合同履行、融资担保、知识产权、劳务用工等纠纷增多的现实挑战,涉企案件数量上升、类型更趋复杂,对审判效率、专业能力和执行兑现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易发、链条更长的特点,如处置不及时,可能演变为涉诉信访或群体性风险。个别领域还存在涉企执法司法不规范现象,影响企业获得感和市场预期。如何在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之间把握尺度,在公正与效率之间实现统一,是基层法院必须答好的课题。原因分析,从外部看,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竞争加剧,使交易环节风险更快显现;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带来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股权治理等新型纠纷;企业对纠纷处理周期、成本和结果可预期性提出更高要求。从内部看,部分基层法院在专业化审判、繁简分流、诉源治理协同、审判管理精细化诸上仍需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与多元解纷衔接机制仍有完善空间。机制与能力不匹配,容易导致案件积压、矛盾外溢、执行兑现难等问题。影响层面,司法供给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直接关系市场主体活力与区域发展后劲。涉企纠纷处理慢、成本高,会推高交易成本、拖慢生产经营决策,甚至影响招商引资和产业链稳定;涉企案件平等保护不到位,也会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基层矛盾若不能在源头化解,容易形成社会治理压力,影响社会稳定与群众获得感。反之,以高质量司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规则环境,有助于增强企业信心、促进创新投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对策建议上,调研提出多项针对性要求: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把政治要求落实到案件办理、司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服务大局、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担当。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公正与效率”,推动审判理念更新与机制完善同步推进,健全审判体系、优化流程管理,强化质效指标的科学引导,推动繁简分流、快审快结与类案治理协同发力。三是完善涉企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围绕合同纠纷、金融借款、买卖交易等高频案件,加强规则供给与示范裁判,提升裁判尺度统一性和可预期性;同时依法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平等保护,防止以不规范司法行为增加企业负担。四是坚持强基导向,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五是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纪律规矩,注重专业训练与实践锻炼结合,持续提升干警依法办案、群众工作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前景判断上,2026年作为新发展阶段的开局之年,随着产业升级和治理现代化推进,司法服务需求将更加多元、更趋精细。可以预期,涉企纠纷快处机制、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动以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成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如能将调研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制度安排和可量化的成效指标,通过典型案例引领、审判管理提质、诉源治理联动、执行兑现强化等一体推进,将更增强企业对司法的信赖度和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为地方经济稳增长、强创新、促转型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次调研反映了益阳中院对基层法院工作的重视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关注。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既要坚守公正司法底线,也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撑。沅江市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