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通河公安紧盯烟花爆竹零售端隐患排查,以宣教促共治织密安全防线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连日来,通河县公安局民警深入辖区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将每一次执法检查转化为安全知识普及的契机。

在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内,执法民警发现虽然店内配备了灭火器,但存放位置不当。

民警当即指出问题所在,并详细说明应急器材的正确摆放原则。

这种即查即改、现场指导的工作方式,让抽象的安全规定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部分经营者对产品分类标准认识模糊。

在存放区域,一款标注为专业燃放类的大型礼花弹引起了民警注意。

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烟花爆竹产品等级划分体系,明确指出专业燃放类产品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严禁向普通消费者销售。

经营者在了解相关规定后,主动配合下架了不符合零售要求的产品。

这一案例折射出当前基层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也凸显了加强源头管控和知识普及的重要性。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安全检查的覆盖面不仅限于经营主体,更延伸至终端消费者。

执法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位顾客正在选购标注为儿童烟花的产品,主动上前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包括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远离易燃物和下水井盖等关键要点。

这种主动作为的服务意识,将安全防线前移至消费环节,形成了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

从执法实践来看,通河公安此次行动体现了基层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

传统的监管模式往往侧重于检查登记、处罚违规,而新型监管模式则强调预防为主、教育先行。

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执法人员既能精准发现安全隐患,又能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安全常识,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种工作方法的创新,源于对公共安全治理规律的深刻认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执法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实现长效治理。

只有充分调动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才能真正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网络。

通河公安的实践探索,为破解基层安全监管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据了解,通河县公安局还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在春节前完成对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全覆盖检查。

同时,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引导公众科学选购、文明燃放,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安全不是冰冷的条文堆砌,而是有温度的生活守护。

通河公安用“执法脚步+沟通温度”证明,公共安全治理既需要监管利剑的高悬,更需要将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语言的能力。

当每位经营者都成为安全明白人,每个家庭都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平安中国”的根基便能在这微末处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