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际,咸宁市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平安法治建设成绩单。
最新数据显示,该市已连续五年保持"湖北省平安建设优秀市州"称号,并连续三年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这一成果的取得,源于该市在平安法治领域的系统性布局和持续创新。
作为湖北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咸宁始终将平安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构建起多方协同的"大平安"工作格局。
在具体实践中,该市年均完成300余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咸宁采取"打防结合"的策略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五年间,全市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13.8%,破案率提升4.4个百分点。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立案数和损失金额分别大幅下降69.59%和54.98%。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侦办6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查扣涉案资产超3亿元。
法治建设同样成果丰硕。
咸宁市推动出台《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修订12部地方法规规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清理涉企规章文件395部,审结涉企案件1.4万件,通过破产审判盘活资金26.7亿元。
创新的"综合查一次"涉企检查模式,使执法检查频次减少36.8%,相关经验获全省典型案例推广。
平安是发展的前提,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咸宁“十四五”的实践表明,越是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越要把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和制度建设贯通起来,用治理现代化提升群众安全感,用法治化方式稳定社会预期。
面向“十五五”,唯有持续在源头预防、依法治理、服务发展上同向发力,才能让平安与发展相互成就、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