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昭苏县干部群众沉浸在深切缅怀贺娇龙同志的悲痛氛围中。
这位因公殉职的优秀党员干部,生前通过短视频平台推广当地农产品和旅游资源,创造了"直播带货+干部代言"的助农新模式,其"红衣策马"的形象已成为新时代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写照。
关于设立纪念塑像的群众呼声,昭苏县文旅部门证实已收到多方建议。
工作人员表示:"贺娇龙同志的事迹确实感人,但公共纪念设施建设需要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国对纪念设施建设有着严格规定。
2013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指出,个人塑像建设需报中央层面审批,这体现了党中央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执政理念。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王建国指出:"城市雕塑不仅关乎艺术审美,更是公共空间的文化符号。
近年来各地涌现的优秀基层干部,其精神价值的传承需要创新表达方式。
"事实上,除实体纪念设施外,以人物命名新品种、设立纪念基金等多元化纪念形式正在各地探索实践。
如广西百色市以黄文秀同志命名的"文秀月季",已成为精神传承的新载体。
贺娇龙的故事提醒我们,对先进人物的纪念不应仓促而为,也不应为了满足一时的情感冲动而突破法律底线。
真正的纪念是理性的、持久的、多维的。
通过规范的程序、创新的形式、多元的载体来传承先进人物的精神遗产,既是对其贡献的尊重,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各参与单位的协同配合至关重要。
期待有关方面能够找到既尊重民意、又遵循规范的最优方案,让贺娇龙的奉献精神在制度创新和文化传承中得到永久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