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以农业投资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这起案件的曝光,再次暴露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农业认养类投资诈骗问题,值得广泛警惕。 案件回顾显示,从2018年至2019年间,张某作为某商贸公司食品商行的负责人,以销售保健品为主要业务,将目标客户锁定在中老年人群体。在总公司的指示下,张某组织周边群众参观某农业公司的农田水稻,随后以该公司名义向投资者推介所谓的水稻认养理财产品。这些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达15%以上,投资者不仅能每年免费领取优质大米,还可获得额外现金返利,认领期满后本金全额退还。在这样的宣传下,20余名中老年投资人纷纷签订合同,累计投入资金240余万元。然而,到了2019年,该农业公司无法兑现承诺,投资者的资金最终打了水漂,造成经济损失230余万元。经审计,尽管张某后来积极退赔,有关公司也以保健品折抵部分损失,但投资人仍有超百万元的损失未能追回。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深入分析了此类诈骗犯罪的作案规律。从表面看,这些农业认养项目打着"绿色投资""生态农业"的旗号,声称投资者既能获得稳定收益,又能获得实物产品,看似合理合法。但实质上,这些项目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承诺的高额收益远超市场平均水平,明显违背了经济规律。 检察官通过梳理案件细节,总结出此类诈骗的三步套路。第一步是"造噱头引信任"。犯罪分子以"认养稻田""认养果树"等投资项目为话术,打造所谓的"示范"基地,组织投资者现场参观、免费试吃,配合精美的宣传海报和虚假的"官方合作"背书,逐步消解投资者的警惕心理。第二步是"给甜头钓大鱼"。在初期,犯罪分子会履行部分承诺,通过小额实惠换取投资者的信任,进而诱导其继续追加投资,不断扩大诈骗规模和受害人数。第三步是"卷钱财玩消失"。当吸纳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犯罪分子便以"资金链断裂"等借口拖延兑付,最终甚至直接注销公司以规避经济索赔责任,将受害者的投资资金据为己有。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此类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了中老年投资者的心理特点。这个群体往往具有一定的经济积累,但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相对有限,同时又渴望通过投资实现资产增值。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个心理,通过承诺"保本保息"和"免费获得农产品"的双重诱饵,使投资者产生"既能赚钱又能获得实物"的幻想,从而放松警惕。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这个时期既是阖家团圆、共享全年收获的重要节点,也是一些不法分子精心布局、组织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发时期。为此,检察机关提出了防范投资消费诈骗的"三不"提示。一是"不贪小利",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承诺"保本保息加免费领农产品"的投资项目,往往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是消费陷阱,切勿因小失大。二是"不盲目跟风",遇到"稻田认养""果树认养"等投资项目时,不要轻信宣传和熟人介绍,务必继续核实经营公司的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实质产品、公司信誉度等真实资质。三是"不私下转账",签订投资合同缴纳费用时,要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凡是要求转入个人账户的,一律拒绝。 旅顺口区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平安旅顺建设部署,积极履行依法惩治非法金融犯罪的检察职责,加大以案释法的普法力度,通过揭秘涉及农业认养项目的虚假骗局,携手相应机构共同筑牢反诈宣传防线,助推辖区群众共享幸福与平安。
守住钱袋子,既需法律震慑,更需理性判断。凡以“稳赚不赔”“实物赠送”为诱饵、要求私下转账的项目,多为骗局。公众理财应回归常识:查资质、明流程、识风险;治理层面则需前置普法宣传,细化风险防控,让骗局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