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泥沙入黄不仅加剧河道淤积,也对农业生产条件和区域生态安全构成持续压力。
淤地坝作为黄土高原特有、应用广泛的水土保持工程,通过拦沙淤地、减洪蓄水,逐步形成可耕作的优质坝地,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兼具生态、社会与经济多重效益。
然而,现实中不少地方仍面临一个关键矛盾:工程建设投入大、运行维护周期长,生态治理收益难以实现稳定回流,导致后续管护、改造提升以及新增建设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生态工程的综合价值有待更充分释放。
此次在榆林完成的交易,直指这一堵点。
签约显示,米脂县政府作为出让方,将榆林沟大坝淤积形成的41.38亩优质坝地新增耕地指标,以每亩6.05万元跨县域出让给榆林市高新区,交易总额250.35万元。
该项目被认定为全国淤地坝新增耕地占补平衡交易“第一单”,意味着淤地坝新增耕地正式以更加规范、可计量、可交易的方式纳入占补平衡制度框架,为生态治理成果进入要素市场探索出可复制路径。
从原因看,一方面,这是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强化与用地需求结构调整共同作用的结果。
随着城镇化高质量推进,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需求仍然存在,补充耕地和指标平衡压力相应加大。
另一方面,也是生态治理理念从“重建设、轻转化”向“重全周期、重价值实现”转变的体现。
通过将淤地坝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与占补平衡衔接,能够把生态治理的“成果”进一步变成可配置的“资源”,为生态工程投入提供更可预期的回报机制。
从影响看,首先,这一交易为“生态治理—耕地补充—指标交易—良性循环”的闭环实践提供了现实样本,有助于将水土保持工程的综合效益量化、显化。
其次,跨县域交易实现了区域内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坝地新增耕地指标在县域间流动,使耕地补充与建设需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平衡,提高了制度运行效率。
再次,该模式有望带动淤地坝管护和提质增效。
交易收益如果能够通过规范机制回流到工程维护、病险隐患治理、配套农业设施提升等环节,将形成“以用促管、以管增效”的正向激励,推动水土保持工程由“建得起来”向“用得更好、管得更久”升级。
从对策看,业内人士认为,推进此类交易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衔接与流程保障:其一,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新增耕地认定标准、质量等级评定、指标核算口径、入库管理与交易规则等方面形成统一、透明的操作体系,减少因口径不一致造成的制度摩擦。
其二,健全收益分配与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明确交易收益回流生态工程建设与管护的比例和路径,确保“指标收益”真正反哺“生态工程”,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工程可持续性。
其三,建立“存量交易、增量储备”的滚动推进机制,对具备条件的淤地坝新增坝地开展摸底评估、质量提升与规范入库,形成可持续供给,避免“一单热、后劲弱”。
其四,加强风险防控,统筹耕地质量保护与生态安全底线,防止片面追求指标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工程安全运行。
从前景看,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水土保持工程价值转化将迎来更广阔空间。
淤地坝不仅是减少入黄泥沙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坡耕地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
未来若能在更大范围总结推广榆林经验,推动交易规则规范化、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收益回流机制制度化,有望逐步形成“工程建设有投入、运行管护有保障、生态效益可变现、发展红利可共享”的长效机制,为黄土高原乃至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提供更强支撑。
榆林市的首单淤地坝耕地指标交易,不仅是一次资源盘活的成功尝试,更是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生动体现。
在耕地保护红线与生态安全底线双重约束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激活自然资源潜力,将成为未来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
陕西的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也预示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正在从理论走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