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经贸关系现积极信号 我国调整对加反歧视关税措施

问题:围绕加方对华产品加征关税引发的经贸摩擦进入“调整窗口期”;商务部公告中回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应的条款,商务部于2024年9月启动反歧视调查,调查对象为加拿大对自中国进口相关电动车辆以及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等限制性做法。2025年3月,商务部依法作出裁定并采取反歧视措施,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以维护公平贸易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原因:政策环境变化为措施调整提供了程序依据和现实条件。公告明确,按既定安排,在被调查国调整或取消相关措施、提供适当补偿、或双方通过磋商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等情况下,反歧视措施可按程序调整、中止或取消。近期,中加双方就处理相关经贸问题形成初步联合安排,加拿大政府也正式宣布对自中国进口钢铝产品等加征关税的限制措施作出部分调整。经认定,上述变化符合“被调查国调整措施”以及“通过磋商形成一致方案”等可调整情形,成为中方此次调整的直接原因。 影响:调整体现依法依规、对等回应,也为稳定预期释放空间。其一,此举表明中方反歧视工具的启动与调整均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着眼于纠正歧视性做法、维护规则,而非扩大对立。其二,对企业而言,部分商品不再适用相关加征关税,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在更可预期的环境下恢复正常贸易节奏。其三,从双边层面看,“可调整、可中止、可取消”的机制有助于将分歧纳入磋商轨道,通过阶段性安排逐步积累互信,为后续更广范围的经贸沟通留出空间。 对策:在守住底线的同时,用好磋商与规则手段,推动问题形成闭环解决。商务部公告同时明确,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视措施相关关税,调整加征关税措施将另行公告。这显示中方在执行层面将继续采取更细化、可操作的安排:一上,持续跟踪加方后续落实情况和政策稳定性,防止反复或变相限制;另一方面,在透明、可核验的基础上,推动双方围绕钢铝、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形成更具约束力的解决路径;同时,依法维护国内产业和企业权益,综合运用多双边沟通、产业对话与贸易救济等方式,提高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能力。 前景:中加经贸关系能否修复,关键在于相向而行、回到规则与合作轨道。当前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单边加征关税和歧视性做法不仅推高企业成本,也不利于绿色转型与产业升级所需的开放合作。公告将本次安排有效期设定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体现“动态评估、视情调整”的政策取向。下一阶段,如加方持续以实际行动纠正限制性做法,双方通过磋商不断充实联合安排内容,相关领域摩擦有望继续缓和;反之,如出现新的实质性歧视措施,中方也将依法依程序作出必要回应。

经贸合作始终是中加关系的重要支撑。此次通过对话磋商推动分歧缓解,再次说明,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是处理国际经贸争端的有效路径。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各方更需要坚持开放合作,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国愿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发展对外经贸关系,这个立场不变。期待中加双方以此为契机,推动经贸关系回到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为两国企业与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