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用刚性约束规范执法行为

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持续完善,监督效能不断提升。但在行政执法领域,一些突出问题仍不容忽视。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违规现象仍有发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行为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也影响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一个典型案例清晰呈现了其现实危害。2025年4月,山东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案卷评查中发现,某县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地一家种业经营部作出的行政处罚,涉嫌违规异地执法。该行为不仅违反管辖规定,还可能引发“选择性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增加企业负担。经核查,监督部门要求涉及的执法局开展排查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该案例表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已成为当前法治建设的紧迫任务。为回应这些问题,国家自2025年起在全国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纠治涉企执法中的各类违规行为。鉴于此,《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出台,成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依据。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来自规范。让监督“长出牙齿”,不是给执法“加束缚”,而是让权力运行更精准、更透明、更可预期。随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并配套机制逐步健全,行政执法将在纠偏与规范中不断提升,公平有序、预期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将获得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