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集团原党委副书记黎凯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问题—— 广东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黎凯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通报指出,黎凯生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对抗方式阻碍组织审查;作风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并由他人代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组织纪律上,组织原则淡薄,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在廉洁纪律上,突破底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招标代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在履职尽责上,未正确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泄露工作秘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利用职务便利,项目承揽、岗位调整等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原因—— 从通报所列问题看,其违纪违法行为呈现由作风失守向权力寻租演变、由个人失范向制度漏洞渗透的特点。一是政治立场和党性修养滑坡,纪法意识淡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放松约束,甚至对抗组织审查。二是权力观扭曲,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承揽等关键领域“借权牟利”。三是监督责任失守较为突出。作为纪检监察岗位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守纪、加强监督,却出现“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和泄密等问题,反映出监督链条仍有薄弱环节,也说明对重点岗位、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需要继续做细做实。 影响——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能源领域资金密集、资源集中、项目链条长,廉洁风险点多、外部围猎诱因强。有关问题不仅破坏企业政治生态、扰乱公平竞争秩序,还可能影响选人用人导向与公信力,带来项目决策偏差、成本上升、管理失序等风险。尤其是纪检岗位人员失守,会削弱监督权威,易引发“破窗效应”,对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掣肘。 对策—— 一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穿透式监督,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二要持续加固作风堤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纠治“四风”,对隐形变异问题保持高压,坚决防止“由风及腐”。三要聚焦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干部选拔、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流程与权力运行约束机制,推动招标代理、项目承揽等环节更加公开透明、留痕可查。四要强化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健全纪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明保密纪律与工作流程,推动监督力量向一线和关键环节延伸。五要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围绕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前景——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国企领域系统治理、深化标本兼治仍是重要着力点。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监督体系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将更有力度,对重点领域腐败治理也将更趋精准。可以预期,围绕能源、基建、招采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执纪执法将持续加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将长期保持,推动国企在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合规水平、净化政治生态上取得更实在的成效。

黎凯生案件再次表明,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职位高、资历深就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从党员干部滑向违纪违法,往往始于理想信念松动、权力观偏差。该案件对全党全社会具有警示意义:唯有坚守初心使命、守住廉洁底线,才能行稳致远。党风廉政建设没有终点,反腐败斗争不会停歇,全社会也应持续营造崇廉尚廉的氛围,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