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深圳城市更新进入“攻坚期”。
部分旧改项目长期停滞,表现为“拆不动、谈不拢、算不过账”,个别项目还出现资金链紧张、实施主体更迭、历史经济关系复杂等情况,影响民生改善、公共配套落地与市场预期稳定。
如何在守住公共利益底线前提下,提高项目可行性与实施效率,成为城市更新治理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过去在市场上行阶段形成的规则体系,更强调通过较高土地移交比例与配建任务换取公共收益;但当销售回款放缓、成本上升、预期转弱,部分项目财务平衡被打破。
另一方面,城市更新涉及权属分散、协商链条长、审批环节多,若缺少灵活校准机制,容易形成“高门槛—低推进”的循环。
此外,存量时代到来,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正由“单一项目配建”向“统筹筹集、多元供给”转变,原有制度也亟需适配新的住房与土地政策导向。
影响——新规提出的“合理核定(调降)土地移交率”被视为关键变量。
土地移交率是更新项目中无偿移交政府用于道路、绿地、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比例,比例越高,实施主体可开发空间越小、收益弹性越弱。
新规明确,在满足交通、教育等基础配套的前提下,未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可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合理核定土地移交率,并可在规划阶段直接明确,减少反复调整带来的时间成本。
业内统计显示,截至2025年底深圳已批规划项目平均移交率约为40.3%;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计划公告项目1061个、规划公告项目758个、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57个。
按此结构测算,具备在新规框架下进行移交率合理核定的项目数量有望超过500个,政策覆盖面广、对停滞项目“止损续航”具有现实意义。
同时,新规对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作出优化:对未完成规划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可不再安排保障性住房配建,并相应取消容积率奖励。
这一调整释放出明确信号——保障性住房供给将更强调政府统筹与存量盘活,减轻单个旧改项目的硬性负担,有助于降低综合开发成本、稳定实施主体预期,也有利于把更多精力转向提升住房品质与社区环境改善。
对策——新规还提出允许“清调供”项目局部调整规划,为风险项目处置提供制度通道。
“清调供”主要指已完成规划审批但尚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原实施方资金问题或关系复杂导致推进受阻、需要政府介入统筹的项目。
根据新规,运用“清调供”方式盘活的项目,局部调整部分按照新规执行,并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等要求;土地移交率按照城市更新单元整体核算,未调整部分继续执行已批规划。
此举既为项目“解扣”留出空间,也通过“整体核算、局部优化”避免公共利益被碎片化稀释。
此外,新规强调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实施,体现从“单一市场主体推进”向“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分类施策”的治理思路转变。
通过在规划、用地、配套等关键环节形成更可操作的规则,有望降低沟通摩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项目从“审批链条”走向“建设落地”。
前景——总体看,深圳此次城市更新管理规则调整,指向在公共配套保障与项目可行性之间重新校准比例关系:既守住交通、教育、公共空间等底线要求,也让更新项目在新周期中“算得过账、推得动工”。
未来政策效果将取决于三点:其一,调降土地移交率必须以公共服务承载能力评估为前提,防止“减负”演化为配套欠账;其二,保障性住房从配建转向统筹筹集后,需要加快存量房源转化、收储与分配机制完善,确保住房保障不断档;其三,“清调供”项目规划调整需强化公开透明与法治化处置,兼顾原权利人权益保护与市场稳定预期。
随着制度细则落地与部门协同加强,城市更新有望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在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方面形成更可持续的支撑。
城市更新既是空间重塑的过程,更是发展理念更新的实践。
深圳此次政策调整启示我们,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既需要保持战略定力,也要敢于打破路径依赖。
如何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激发市场活力,如何平衡短期纾困与长远发展,这些深圳正在探索的课题,或将为更多城市提供有益借鉴。
随着新政落地,这座"改革之城"再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