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庭搬进田间到法条编成戏曲——河南基层普法工作者以创新实践推动法治观念扎根乡村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河南省基层普法工作呈现出崭新气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基层仍存在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有的老人因子女赡养问题陷入家庭纠纷,有的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常识实施盗窃行为,更多群众在权益受损时因不懂法律程序而难以维权。

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既有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的碰撞,也有普法方式与群众接受习惯的错位。

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法庭庭长范娜娜在工作中发现,许多农村老人仍将"养儿防老"视为道德约定而非法律义务;濮阳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任晓莹则注意到,部分未成年人对违法行为的认知存在严重偏差。

面对这些挑战,河南各地普法工作者创新工作方法:将《民法典》条款编成通俗易懂的顺口溜,把典型案件审理现场搬到村委会大院,组织群众参与调解过程。

鹤壁市淇县综治中心主任李军海介绍,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理解法律精神,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

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模式产生了显著效果。

在扶沟县,赡养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近40%;濮阳县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25%。

更重要的是,群众开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逐步形成。

法律专家指出,基层普法工作要把握三个关键:一是内容要贴近群众生活,重点普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形式要生动活泼,善于运用本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三是效果要落到实处,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展望未来,随着"八五"普法规划的深入实施,基层普法工作将更加注重精准性和实效性。

通过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培育"法律明白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等举措,持续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更在于被理解与被信赖。

当普法者把法条讲成身边事、把规则讲到关键处,群众就能在遭遇风险时少走弯路、在发生纠纷时更懂边界、在日常生活中形成自觉遵法的习惯。

让法律在泥土里生根,不是一场宣讲的热度,而是一代人把法治变成共同语言的耐心与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