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锚定法治平安建设新高度 为现代化先行提供"双轮驱动"保障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风险因素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如何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在深化改革中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成为各地治理现代化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浙江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提出更加突出协同导向,强调将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着力把安全保障与法治保障转化为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支撑和制度优势。

问题在于,随着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基层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更加多样:部分领域风险链条更长、传导更快,公共安全、网络空间、基层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治理压力增加;同时,市场主体对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需求更为迫切,群众对公共服务均衡化、司法公正可感可及的期待持续提升。

要在“十四五”收官之年巩固来之不易的稳定态势,并为“十五五”开局打牢底座,就必须进一步提升平安与法治建设的体系化、精准化水平。

原因在于,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越向纵深推进,越需要以法治稳定预期、以规则保护创新,越需要在改革举措落地过程中同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另一方面,治理对象、治理场景更趋复杂,传统治理方式在信息获取、跨部门协同、风险预警等方面存在短板,推动治理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转型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政法工作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属性,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在“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之间实现更优配置。

影响层面,持续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既关乎群众安全感,也是营商环境和社会信心的重要组成。

稳定的社会秩序、透明的制度环境、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能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预期,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更加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有助于提升社会凝聚力和治理认同,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减少风险外溢和次生问题。

对浙江而言,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还将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坚实的规则支撑和安全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对策方面,会议释放出几个清晰方向。

其一,突出规划牵引,围绕全局谋划“十五五”。

浙江将对标完善相关规划编制,立足自身区位条件和使命任务,以走前列、作示范的标准统筹目标、路径和举措,确保平安与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其二,突出成果导向,强化经验集成与深化。

对近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治理做法,注重延续、集成、提升,在常态化运行中固化为制度优势,并以标志性成果带动整体水平跃升。

其三,突出创新驱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工具同步迭代,使法治建设更好回应新产业新业态、社会结构变化和公共安全新挑战。

其四,突出数字化赋能,以政法工作数字化改革提升风险感知、预警处置和协同联动能力,促进治理由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由分散应对向系统治理转变。

其五,突出队伍保障,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强化专业能力与纪律作风,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更好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处理关键关系上,浙江进一步明确将“法治作为平安建设的压舱石、平安作为法治建设的检验场”。

这意味着在推进平安建设中更加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更加注重实践效果和群众体验,通过平安成效检验法治供给质量。

同时,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既不以安全名义简单化限制发展,也不以发展之名忽视风险隐患,努力实现安全治理与发展活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前景判断上,“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叠加,为制度完善和治理升级提供了重要窗口期。

随着数字化改革深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浙江有望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安全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形成一批可观可感的成果,并进一步增强治理韧性和风险抵御能力。

可以预期,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需要,平安与法治协同推进将从“重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安全、秩序、公正与活力的统一。

当前,浙江正处于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关键时期。

政法工作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创新的思路,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过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通过推进政法工作的创新发展,通过正确处理各种重要关系,浙江政法系统必将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和法治保障,为全国政法工作贡献浙江经验、浙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