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有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手发了个通知,给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服务定了规矩。主要是想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单独搞一个中医科,再开个中药房。上面要求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得把中医服务给纳入到卫生规划和医院的发展计划里去,还要跟卫生部门一起盯着绩效考核。医院要是能提供中医服务,那就是业务工作的重要部分,必须得有独立的科室、中药房,还有基本的设备设施和体现中医特色的地方。医院里的中医科室最好集中在一起,把预防、看病和康复的服务都融合进去,弄成个有中医文化氛围的综合服务区。 人员方面也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合理安排中医方面的技术人员。中医类别的医生至少得占总医生数的20%,而且还得有至少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医生。这些人还得定期参加培训学习,单位也得给他们提供条件。至于服务内容嘛,基本的医疗服务肯定是要规范开展的,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这些都得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来治病。 技术方法方面也挺具体的。得能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这些项目中的至少6类10项以上。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品种数量也得满足需求,中成药最好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也得有300种左右。平时还要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另外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得负责指导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业务培训。目标就是让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至少有1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