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怀孕”当成“快递件”调侃,这事儿听着就挺低级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这次直接给打回了原型。因为路上老有人贴那种“顺丰速孕”的车标,把大伙搞得挺不愉快,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顺丰公司”,实在受不了了,就把“店小二公司”告到了法院。 店小二那边倒也不傻,说“速孕”本来就是网络上的玩笑话,消费者看着好玩买个玩玩,哪能算侵权呢?可法官可不这么看,你看那三个字“顺丰速”跟“SF EXPRESS”,不管是字母还是中文部分,跟人家“顺丰速运”的核心要素几乎一模一样。尤其是“孕”和“运”发音还一样,把这俩挂在一辆车上,稍微有点儿脑子的人都会把它和快递公司联想到一起。 更关键的是,这谐音梗玩得也太没品了,“怀孕”这种私事硬要跟物流品牌绑一块儿,既贬低了顺丰这牌子积累的专业形象,又让那些想正经办事的人感到别扭。这明显是在弱化商标的辨识度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哪条规定能让你这么干? 这下好了,这一判下来可算出了口气,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当庭判令店小二公司赔偿“顺丰公司”20万元损失费,还得找个媒体登个声明把这负面影响给消除掉。现在的判决早就生效了,看来以后那些想浑水摸鱼的主儿也得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