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修订旅游条例以法治护航海洋旅游和新业态升级,2026年起施行

面对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与挑战,青岛市启动了实施16年的旅游条例系统性修订。现行条例自2010年颁布以来,虽在2022年调整过,但已难以匹配快速变化的产业生态。海上运动、低空观光、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监管规范相对滞后,部分领域存在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据立法部门透露,此次修订聚焦海洋旅游资源开发不足、市场秩序待优化等问题。 修订工作立足青岛“山海城岛湾”的资源禀赋,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海洋城市双重特色。新条例共9章72条,设立全国少有的“海洋旅游特别规定”专章,明确由市政府统筹规划海洋旅游基础设施,系统规范邮轮母港建设、海岛开发等重点领域。在监管层面,对海上客运船舶、休闲海钓等细分业态实行差异化管理,填补法律空白。 业内专家认为,这种立法创新具有示范意义。中国石油大学法学专家分析,将旅游码头建设、浮动设施管理等职责法定化,既解决多头管理难题,也为社会资本参与提供稳定预期。数据显示,青岛900多公里海岸线年接待游客超1亿人次,但海洋旅游收入占比不足30%,提质空间较大。新条例通过延伸产业链与提升服务质量的“双轮驱动”,有望激活蓝色经济新动能。 文旅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将“追鸥逐浪”等特色项目纳入标准化管理;二是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从码头建设到安全运营的全流程数字化管控;三是培育本土海洋旅游品牌,计划三年内新增5个省级以上文旅融合示范区。市场主体反响积极,已有12家航旅企业联合发起行业自律公约。

旅游条例的修订是城市发展的一个缩影。青岛通过完善法治框架适应产业升级,既体现对新兴业态的引导与包容,也强化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新条例支撑下,青岛有望更释放海洋旅游潜力,推动旅游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为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