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历来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安全监管的关键时期。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近期加大执法力度,接连破获两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2月9日,泗阳县公安局根据线索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经查明,违法人员苗某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90余箱烟花爆竹私自存放于民用住宅内。经现场勘查,该储存场所不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条件,且存放数量远超安全标准。更为严重的是,苗某还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兜售这些未经质量检验的烟花爆竹产品,形成了从非法储存到违规销售的完整链条。 几乎在同一时期,泗阳县公安局在开展日常治安巡查时,又发现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违法人员孙某同样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便在公共场所擅自摆摊零售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场收缴涉案烟花爆竹32箱,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均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对应的法律法规,经营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照,储存场所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产品须经质量检验合格。然而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无视法律规定和公共安全,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首先,民用住宅不具备专业储存条件,大量烟花爆竹集中存放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直接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其次,未经检验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在燃放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再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使得监管难度加大,产品流向难以追溯,深入扩大了安全风险范围。 从执法实践看,此类案件显示出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违法人员往往选择在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监管相对薄弱区域进行非法储存,并借助网络平台快速扩散销售信息,给监管执法带来新的挑战。 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正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综合治理。一上,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审查经营资质,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创新监管手段,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网络销售渠道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泗阳县公安局已将收缴的120余箱烟花爆竹妥善处置,两起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侦办,相关违法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烟花爆竹管理不仅关乎节日氛围,更涉及公共安全底线。及时打击违法行为是对生命负责的体现。只有落实责任、细化监管、增强安全意识,才能让年味与平安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