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生态效益与民生福祉实现双赢

问题——守着青山难变“金山”。

我国现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六成多,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1亿多农户。

长期以来,一些林区存在经营方式单一、收益来源狭窄、林地细碎化与劳动力外流叠加等情况,部分资源“沉睡”、部分林地粗放管理甚至撂荒。

以福建华安县西陂国有林场为例,过去以木材生产为主,受市场波动与周期影响明显,增收渠道有限,绿色资源优势难以充分释放。

原因——权能不清与经营组织薄弱制约要素活化。

一方面,集体林地在确权、流转、经营权配置等方面存在历史遗留与现实摩擦,经营主体在投入、融资、收益分配上缺少稳定预期,难以形成长期经营。

另一方面,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传统单一采伐或粗放管护难以兼顾生态与效益;而分散林地缺乏规模化经营平台,农户特别是留守群体难以承接专业化管护与多元经营。

影响——改革撬动“增收链”,也修复“生态链”。

在福建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背景下,华安县探索“林场供地+合作社经营”模式:上层培育杉木大径材,下层发展砂仁等特色中药材,林场与村集体合作社分工协作、吸纳村民参与,形成多式联营、共同受益的经营格局。

监测数据显示,先行探索以来,西陂林场生物量增长约30%,水土保持能力明显增强,野生动植物种类新增20多种。

实践表明,林下除草、施肥等精细化管护不仅提高林下产品产出,也反哺林木生长,生态改善进一步提升林地综合生产力,经济收益与生态效益呈现同向增强。

对策——以制度创新打通要素流动,以金融工具增强经营预期。

福建在部分地区推行地票、林票“两票”改革,加快推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村集体与林农持有地票作为权益凭证,经营者持有林票承接经营权,并通过配套措施实现票据可融资、可交易、可变现,提升林地资源配置效率。

漳州市南靖县南塘村村民刘声琴将12亩山地量化为8800元地票凭证,权益更清晰、用途更灵活。

当地还探索“以票分权”,以村民和村集体地票入股为纽带,引入国有林场开展集约化、规模化营林与多种经营。

测算显示,以10年轮伐期计,村民每亩林地净收益约1700元,村集体收益由零提升至每亩约300元,体现了制度安排对农户增收与集体经济壮大的双向支撑。

与此同时,改革并非只着眼于“算经济账”,也强调对林区历史文化与珍稀资源的系统保护。

福建在推进林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对珍贵古茶树群落等资源的识别、建档与保护。

漳州市云霄县大帽山深处7028亩野生古茶树群落,最老树龄达数百年。

针对过去误采、折枝伤干等问题,当地设立保护区,为重要古茶树挂牌建档,在核心区域设置物理围栏,并引入无人机自动巡护系统,覆盖率可达95%以上。

技术手段的嵌入,一方面提升了巡护效率、减轻护林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动态监测、预警处置提供更可靠支撑,推动保护从“人盯人守”向“智能巡护+制度约束”转变。

前景——从“资源变资产”走向“资产能运营”,关键在标准化与可持续。

多地探索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价值不仅是盘活林地,更在于建立稳定、可预期的收益分配和风险管理体系。

下一步,如何把林下经济从试点经验做成可复制的产业链条,仍需在品种选择、生态承载、质量标准、加工流通与品牌打造等方面持续发力;如何让“两票”改革更稳健落地,也需要完善评估定价、交易规则、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避免简单“资本化冲动”对生态造成压力。

随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健全、金融与保险工具更广泛介入、经营主体更专业化,集体林区有望在稳定生态底色的前提下,形成以森林经营、林下种养、生态旅游、碳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元并进的综合收益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持久的绿色动能。

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唯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发展、集体与个人、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才能真正唤醒沉睡的绿色资源。

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多林区有望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全国林业改革提供更多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