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方志工作管理新规矩

大连这次出台的地方志管理新规矩,真的是动了真格的,它专门弄了一套“存史资政育人”的闭环制度。大家都知道,地方志这东西就是记载地方变化的主要记录工具,过去的人对它的重视程度可高了。可现在社会发展这么快,以前的老办法有些跟不上趟儿了,编纂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资源也没好好开发,社会上的人也不怎么参与。咱们怎么才能把这些问题解决掉,把地方志工作搞得更系统、更规范、更有服务性呢?这可真是各地都在头疼的问题。大连市最近审议通过了《大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打算用创新的制度来推动这项事业转型升级。这个办法一共有29条内容,就是围着“存史、资政、育人”这几个核心功能打转,从一开始编纂到最后应用都给管了个全。 为了明确责任,办法里把市、区、县这三级政府的事儿都讲明白了,还特意说了要把专门的干部和兼职的人结合起来干活儿。征集资料、审查验收、归档这些流程都被细化得很到位,就是想从最开始就把质量给保住。以前经常因为职责不清晰或者协作不顺畅闹得挺尴尬的,这次制度设计就特别强调了统筹协调和分工落实要一起抓,目的就是为了形成一个政府牵头、机构负责、社会一起参与的大局面。 到了编纂出版这一步,办法更是把质量摆在了第一位。从收集资料到编书再到出书发行,这一套闭环管理必须得好好走一走。通过定标准、搞审核、把要求说清楚这三个动作下来,主要是为了让地方志更有权威、更科学。咱们还得特别提一下这个管理办法对资料管理有多看重,它强调那些文献、实物还有音像资料都要规范保存和利用好,这给后来搞历史研究打了个很扎实的底子。 咱们再来说说资源开发这块儿。以前大家老是“重编纂、轻应用”,这回不一样了,办法鼓励大家通过建方志馆、搞数字化共享、拍电影或者弄文艺作品这些方式把资源开放出来。当然了,办法还明确说了谁也不能篡改历史事实或者歪曲历史人物,坚持历史的真实性原则是一条红线。 还有一条特别人性化的规定就是建立捐赠激励机制。鼓励社会上的力量来帮忙收集资料和捐东西进来,这样史料的来源才会更丰富。在奖惩机制上也是两手都抓:既有表彰奖励这一手来鼓励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也有明确的责任追究这一手来约束那些违规的行为。 从更深层的角度看,这说明地方文化治理开始从以前那种光喊口号、光做软文章的状态转变成了靠制度来规范的状态。通过法律和标准这两根棍子来规范一下之后,地方志工作就被正式纳入了城市治理的体系里去了。在现在大家都在喊文化自信自强的时候,这种制度探索其实给其他地方提供了一个可以拿来参考的好例子。 一句话总结就是:一域之志关乎千秋文脉啊!地方志不仅是见证者还是未来的启迪者呢!大连这次通过制度创新把工作放在法治轨道上走出来了——这既是对传统文化保护机制的一个完善升级也是对城市文化治理能力的提升嘛!等办法落地实施之后呢?我觉得地方志有望从以前那种藏在柜子里的死书变成活生生的活资源——它肯定能在记录城市发展、塑造地方认同感还有服务社会需求这些方面发挥更长远的作用呢!